它在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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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高度明显超过灌木草地的野玉米和离开时一样讨人喜欢,如果没有一只懒熊在那里啃玉米她会更喜欢。 郑茜不知道为什么酸X的红土地能长出来大片的野生玉米,但她知道懒熊可不是什么友善的动物。它的战斗力不如老虎,但对于人来说它b老虎更加可怕,因为老虎实际上是b较胆小的,不会立即袭击没见过的猎物种类,而熊是出了名的胆大,不管这个小个子的动物有没有毒,先上去啃一口。 懒熊的右肩有一条伤疤,那是袭击人类时被人类拿匕首抵抗划伤的——尽管人已经用了最大力量去反抗,还是被懒熊一爪子拍断肋骨,然后活吃了。 那个游客被活吃的惨叫声持续了半小时,这期间郑茜几次提出要组织人手救援也没有人理她,也就是在那时候郑茜决定离开队伍。 人相b野兽最大的优势有两个,一是智慧,二是组织。因为有了智慧人才能制造长矛,因为有了组织人才能用长矛击败野兽统治世界。 只有智慧没有组织的人类,在荒野之中生态地位不会b狼群更高。 懒熊突然站起来,用力x1着鼻子,它的毛发爆炸让自己看上去大了一圈,熊的身子也直立起来像是受到了惊吓。 郑茜叹了口气,知道麻烦的家伙又跟着她找到了这里。 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地球,按照地球的生态环境来对标的话,懒熊主要生活在南亚地区,是当地最靠近顶级的陆生猛兽。 能让懒熊流露出恐惧的,只有南亚真正的顶级陆生掠食者。 孟加拉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