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墨仍然不知道那天为什么会被C穿(又名拖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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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一时变得非常的矛盾复杂。 楼思德是个老总,但却绝不是个甩手掌柜,不然怎么镇住一整个家族,怎么拿捏家里的那些老油条老狐狸,怎么去商场上搞那些对家,怎么让自己的事业越做越大,经常在外面跑那是经常有的事。男人嘛,在外面做生意的哪有不臭脚的,只是分臭味轻重罢了,可楼思德就算有脚气,也没有严重到拖鞋必闻到的地步,加上自己又拾掇得勤快,平时也没有多少令人侧目的味道传出来。回家时只要洗个澡,擦点香水,往床上一躺,就完全影响不了抱着连墨卿卿我我做那事儿。 只不过毕竟是有臭味,楼思德的主观意识里就认为那地方到底是个不干净的地方,不管再洗多少次,有多香,都不能掩盖臭汗一直从脚板底冒出来的事实。他和连墨做爱时,纵然喜欢连墨的脚比喜欢自己的多,也乐意去亲他的脚,但远远没有吸吮他胸口的时候那么多。可今晚上他对这件事有了不小的改观,他觉得连墨的脚是全天底下最好看的脚,那十个拇指怎么看怎么喜欢,连墨的脚是一双干净并且带着丝丝性欲味道的脚。 他也说不清连墨只是穿上一双老土的拖鞋就能让他冒出来那么多的遐想,他只知道,通过那双黑色拖鞋之下,反映出来许多隐藏信息。比如上半身是完美英俊的连墨穿着这么一双拖鞋,却奇怪的接地气反差大,让人越看越舒心。又比如,连墨穿着这双拖鞋,全身上下是让人无法忘怀的生活之气。而这股生活之气,是连墨18岁被他搞上床一直到现在将近20年的同居时间里,每一年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慢慢磨出来的。简而言之就是,连墨现在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气质都是他搞出来的,他是功臣,他是第一等功臣! 换言之,即使当初他和连墨天天都在打架,连墨每天24小时有26个小时都想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