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改变】
书迷正在阅读:The story of Babys breath , 烈焰之下 , 文豪野犬 同人 太中集 , 【SVT】续约条件是集体住宿! , 反派即光明 , 《将你写进晚霞》 , 千禧 , 王者学院的超级大乱炖 , 致洋贞—傀儡公主与微笑王子 , 勐懆禸批的日常 , 盗洛斯城 , 宜兰人的精神(音乐篇)
第一次和他打球是朋友想打才跟着去打,但本来是不想去的,但因为有他才去的。 因为有他的出现,我才又开始跑步、打球之类的运动。 为了喜欢的人而改变,这算真的喜欢吗?